因劳动合同纠纷需要申请仲裁的,其实也就是申请劳动仲裁,关于劳动仲裁的相关知识,小编在本文中将作简单介绍,其中当然是有关于劳动仲裁流程的介绍的。
所谓劳动仲裁,就是指因发生了劳动争议,由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事项作出公断与裁决。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在提起诉讼之前,必须要先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劳动仲裁,需要注意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起算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提交书面的申请,并且要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申请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包括有:
1、当事人对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发生的争议;
2、当事人之间在关于订立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上发生的争议;
3、当事人之间因为去留问题,包括除名、离职、辞退和辞职等问题发生的争议;
4、当事人之间在工作时间、休假、工资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问题上发生的争议;
5、当事人之间就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劳动争议。
(一)申请人首先应当书写申请书,并准备好相应的需要提交的副本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确有书写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记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其中,关于申请书的问题,应当在其中写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姓名、家庭住址、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要与身份证上保持一致,切记不可填写虚假信息。
2、要写明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
3、申请人一定要把申请仲裁的相关事实、理由写清楚,并写明仲裁请求。
4、最后是需要写上申请仲裁的日期。
有相关证据需要说明与提交的,要说明其来源等,并附件。
(二)仲裁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天之内,要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条件决定受理的,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要同时申请人并说明为什么不受理。
(三)对方当事人答辩。仲裁委员会在做出受理决定后要在五天内把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需要在十天内提交答辩书,提交后仲裁委员会要在五天内把答辩书送达申请人。当然,不提交答辩书也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四)开庭审理,做出裁决。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仲裁流程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或者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相关人士如律师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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