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企业都按照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这里不涉及一金),但是总有些企业选择违反规定,没有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
那么,员工离职的时候是否可以起诉公司要求企业补缴社保?
很多人会说必须法院起诉,或者说去劳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其实这都是错误的做法。
下面小编详细分析下正确的做法。
一、前提保障
所谓的前提保障是说员工与企业确实发生了劳动关系,且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规定了是全日制用工制度!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没有确实发生劳动关系,自然企业无需为你缴纳任何保险,当然你也不会去故意找某家公司的茬!其次,发生了劳动关系,但是企业不承认怎么办?
这个时候劳动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即使没有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需要自行收集工作证明、工资流水清单等。
也不尽然,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非全日制用工则不需要缴纳社保。
用工形式分为:
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全日制用工分为:
标准计算工作时间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不定时计算工作时间制。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一般每天用工时间不超过4小时(类似以前的临时工,这种用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赔偿,包括三期女性)。
二、为什么说找法院和仲裁是错误的?
很多人以为员工和企业之间发生问题就去找仲裁,实在不行还可以找法院起诉企业,这其实是错误的!起诉去法院,仲裁去劳动仲裁委,投诉举报去劳动监察部门法院是司法过程,什么是司法过程简单的说就是强制要求执行过程,所以法院一般不受理要求社保缴纳的案件(注意是不受理要求正常缴纳,和要求强制补缴是两码事。
前者是社保中心的权利,后者是法院的权利)。
仲裁委为什么不受理社保问题?
理由很简单,仲裁仲裁关键在于裁定,这个已经无需裁定,很明显,公司没有缴纳社保,不存在任何疑问。
社保的征缴属于社保部门的职责,监督企业缴纳社保也是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一般劳动监察部门隶属于社保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监察有两年的期限,超过了这个期限再进行维权将会很困难。
法院的起诉:
当用人单位已经明确没有缴纳社保,劳动监察部门也明确无法补缴的时候,员工实际产生了损失,这个损失由单位承担的时候,员工可以起诉企业进行经济赔偿。
简单的说就是:
劳动仲裁委不管,因为已经是事实,劳动监察部门前期管,管不住罚款,企业还不听从的时候,法院才上。
三、如何维权
1、补缴社保前面已经说过,应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企业未缴纳社保。
提醒一下,即使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各种“条约”,主动、自愿放弃社保都是无效的,因为这个“条约”的前提就是违背了《劳动法》,因此不能成立。
劳动监察部门自然会查看各种聘用合同、缴费记录、参保记录等等以便判断投诉举报是否符合实际。
情况属实,企业一张限期整改(补缴)是跑不掉的,整改不及时监察部门是可以进行行政处罚的。
2、关于离职赔偿金。
由于是企业未缴纳社保而进行的离职,因此企业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具体金额参照工作年限折算为月份工资。
工作每满一年双倍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注意是双倍赔偿。
失业金。
当企业补缴社保后,可以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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