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适用法律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民法典》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实践中,存在着建设单位指定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这种情形下,虽然分包实在建设单位指示下的行为,依然因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而被认定为违法分包,此时我们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延伸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工程概况。2、管理目标。3、组织机构...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多久?

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有哪些职...

在建筑工地中我们总能发现一些衣着特殊的人...

施工现场监护人员职责都有哪些?

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负责检...

防范垫资施工风险的五大注意

第一,要对建设单位资信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

周末市政施工算扰民吗

周末市政施工算不算扰民要看分贝程度。根据...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损害  损害词条  纠纷  纠纷词条  地面  地面词条  适用  适用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须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须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展开)

工伤认定

 生效工伤认定错误如何推翻?

工伤我们大家肯定是都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因为工伤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为有的工伤受伤严重的可能会影响我们今后的正常生活或者是工作。对于工伤认定...(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