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是指曾经遭受过工伤的职工,在治疗痊愈后因各种原因导致了工伤的后遗症发作的情况。工伤复发后如果想要获得工伤复发待遇,那么就需要进行鉴定。小编马上告诉你工伤复发鉴定程序的内容。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所享受的待遇分两种情况: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只有已经取得了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复员转业军人,他们在用人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小编根据相关法律整理出来的关于工伤复发鉴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工伤复发其他方面的知识,如工伤复发该怎么认定,工伤复发有期限限制吗等问题,你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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