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登记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鉴定申请表》等有关申报须知和材料。
2、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调查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工伤的行政决定:
(1)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有有疑义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调查取证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2)有和单位对工伤持有争议的,则开具《工伤鉴定限期举证通知书》,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
4、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对申请人提交的工伤鉴定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应当自受理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工伤鉴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吴江区是苏州的区县,工厂很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做鉴定的,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吴江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材料,决定受理的话,通知鉴定时间地点。经过专家鉴定,出具一份鉴定书给职工。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苏州劳动局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