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所有的工伤事故发生不是因为人为的失误就是用工安全管理存在着制度上的缺陷。况且现在有很多大型企业的先进的设备如果稍不注意,在操作过程当中就很有可能会直接把我们的手指给卷进去的,有些人的手指关节缺失等这就是属于伤残人士了,那么,手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手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功能完全丧失:指非功能位关节僵直,固定或关节周围其他原因导致关节连枷状或严重不稳,以致无法完成其功能活动者。
功能大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并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
功能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但不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
张口度判定及测量方法以患者自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列垂直置人上、下中切牙切缘问测量。
正常张口度张口时上述三指可垂直置入上、下切牙切缘问(相当于4.5cm左右)。
张口困难I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人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cm左右)。
张口困难Ⅱ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人食指(相当于1.7cm左右)。
张口困难Ⅲ度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距小于食指之横径。
完全不能张口。
1、三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2、四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3、五级: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4、六级: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5、七级: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一足1~5趾缺失;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一前足缺失;
6、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7、九级: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一足拇趾末节缺失;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8、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如果手指的功能已经完全的丧失了或者十根手指全部脱落,是属于情况最为严重的一级参考标准,就算是属于手指伤残鉴定十级,那说明该手指的正常活动能力其实也已经有部分缺失了,可见警惕用工安全有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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