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有很多中小企业,有的企业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安全隐患很多,一旦发生事故造成职工受伤的,企业要安排专人申报工伤。只有被评为工伤的,职工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伤残津贴。那么,余杭区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1、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携带规定资料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1、余杭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受伤职工初诊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受伤职工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调查报告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因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受伤职工前来领取鉴定结论的须出示本人合法身份证件。
2、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互相委托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3、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申请时间以实际治疗和康复情况为准。一般申请时候需提供杭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表、工伤认定书、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
综上所述,杭州市余杭区职工需要做工伤鉴定的,应该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拿到申请材料后,委员会受理的,会通知职工到指定的地点接受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出具鉴定意见,然后制作工伤鉴定书发送给职工。这就是余杭区工伤鉴定的基本程序。这里需要注意,企业不申报的,职工本人应该及时委托家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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