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工伤当中,究竟是该肇事司机对伤者进行赔偿,还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推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付呢?这是困扰了很多人的问题,其实受伤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双重赔偿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解析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的问题。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可知,在对交通事故工伤当中的劳动者进行赔偿的时候,一般是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的,如果有不足的话才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另外,要是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获得赔偿的,那么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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