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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例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一,法律条例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前30天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由其本人在接收单上签字,不能直接送达的,邮寄或者挂号送达,保留邮寄或者挂号的证明材料。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多久通知单位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指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怎么办

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的对于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有着重要的法律保障,所以自己需要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的资料提交,只要企业的有关部门 同意问题的处理就会比较简单,然而有关的环节的处理需要自己在既定的时间中进行充分的操作,进而保障自己的利益。

延伸阅读: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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