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因为所处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不同,适用的工资不同。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除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外,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且不低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
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的工资计算,以什么工资为基数计算,各地规定不同,大致有四种规定:
(一)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本人工资;
(四)按伤残等级定额支付。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一些省市规定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一些省市规定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四、伤残津贴
一至六级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的,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按本人工资一定比例计算。
五、生活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如果双方在确定工伤赔偿的时候,员工确定不了自己的具体月工资的话,那么就按照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来进行计算。然后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给予员工。如果员工的工伤结果尚未出来之前,单位要一直为员工支付其工资才行,并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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