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管理组织,村委会成员的任期有一定期限,按照规定,每隔三年都要重新选举一次,确定村委会成员。在参与换届过程中,村支书等干部可能会耽误工作,组织村民选举。那么,村两委换届时发放误工费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村两委换届时发放误工费么?
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村级公务活动中,不得再从村集体资金中领取误工补贴。其他村干部和非村干部从事村集体事务的误工和民工工资标准,由各村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确定。村干部报酬和误工补贴的发放要求、资金来源明显不同,两者不宜混淆,也不宜采用“先从村级集体资金中领取,财政资金到位后再结算扣回”的方式兑现村干部报酬。
二、如何计算误工费?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误工日期怎么确定呢?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综上所述,村委会选举,干部参与其中的,不会用额外补偿,因此,村两委换届时发放误工费是不需要的。误工费只是针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比如交通事故、工伤造成人员伤亡的,耽误工作造成损失,责任人要向受害人支付误工费,具体金额双方可以根据有关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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