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不属于;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上说,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基本范畴
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缴费方法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应税项目有工资、个体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及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征税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不超过20,000部分不超过21,000部分20%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超过21,000-49,500元的部分30%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超过49,500元的部分40%7000
注: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