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很多已经退休的人员也是再次被返聘回到了工作岗位上的。而在工作过程中,难免就会出现人身受到损害的情况,此时对退休人员进行治疗的,可能需要有专门进行护理,这就需要作出想要的赔偿。那到底退休人员工伤护理费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退休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办?
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应适用《民法典》(2021.1.1生效)等民事法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依照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1)进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动。
要是退休人员工伤的话,此时要看该退休人员是否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不同的情况下对退休人员受伤情况的处理不同。而要是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话,那么此时只能按照劳务关系来处理受伤情况。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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