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遇上官司后,不少人觉得请律师没有必要,其实,这完全是一种片面的认识。
的确,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必须请律师,因此当事人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任何人都被允许自辩的,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律师作为专业人士,他能够为你提供更加有效的帮助。
很多人认为找律师那就是得去打官司了,这其实是很多人的一个误解。
律师这个职业更多的职能在于“提前防控”,而不在于“事后补救”(当然事后及时的补救也非常重要)。
律师业务中有一项“法律顾问”,这其实就是针对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由律师参与,帮助非法律人士分析其中隐藏的风险,就好比你不能等到合同签完了再问律师合同有什么问题,你必须在签合同之前问,律师才能最大程度上给予有效意见。
婚姻家事案件也一样,很多当事人认为我找律师那就是我得离婚了,我得诉讼了,殊不知婚姻关系中就得去了解各种情况,这样才能在事发之时予以合理应对,比如哪些证件得留好?比如哪些日常生活中的痕迹可以作为证据?这些都需要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护航,婚姻这艘船才能越来越稳。
在此,我们团队律师总结了以下三个好处: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为当事人作出最适宜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提醒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
任何纠纷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表现出对抗性,这种对抗性有些非常明显,有些比较隐秘,有些比较直接,而有些比较间接。
对于比较隐秘,比较间接的权利义务,对并非法律专业人士的当事人而言是比较难以知悉的,而通晓法律、熟悉诉讼程序的律师就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及其利弊得失,对于实战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甚至可以预测案件的结果,以便当事人采取最适宜的对策。
(2)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
必要的时候,律师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措施固定证据;更重要的是,律师会对所有的证据进行分析整理,提供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而不会一股脑儿地把所有的证据都拿出来,不管对当事人是否有利。
这样,就为当事人处理好纠纷,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基础。
(3)律师熟悉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书写法律文书,亲自出庭参加诉讼,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打官司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学问,其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表现得尤为突出。
许多当事人有证据、有道理,也能找到法律法规的支持,但依然未能胜诉,这也是老百姓看到的有些该赢的官司没有赢,该输的官司没有输,究其原因,很多是因为不懂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所致。
另外律师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在法庭辩讼中也能抓住重点,切中要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当然打官司最终请不请律师主要取决于当事人自己,如果你对案件没有把握,不知如何梳理自己的思路,不知如何完善自己的主张,也不知道怎样更有效地运用法律,那么,我建议当事人还是通过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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