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如下: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风险收费是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以上收费方式由律师和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总之,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对于律师收费的具体标准和项目内容,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协商处理,并不存在强制收取多少的情况,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法律服务质量的不同,所认定的律师费用也是不同的,后期可以通过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