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名誉权侵权律师费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规定,律师费收费标准如下: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3、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二、侵犯名誉权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因此,除了我国《宪法》、《刑法》和一些行政法规很重视这项权利的保护之外,民法典在确认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又以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我国的合法公民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员和企业对自身的合法名誉进行侵害的,应诉讼到我国的人民法院进行办理。我国的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求这类侵权者进行赔礼道歉和停止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