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诉讼发生时,许多有经济困难的人表示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事实上,对于那些有经济困难的人来说,如果他们符合申请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的条件,他们就是相关的。该部门申请了法律援助,但该部门并不清楚具体部门是哪个部门。让我向您介绍哪些部门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署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执行该区域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为“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各地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寻求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和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在没有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情况下,司法部指定一人代表该法律援助中心行事。律师事务所、公证人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其他团体、组织和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情况下的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本港的法律援助机构基本上已形成四层架构:
1.在国家一级,设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1997年5月2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国家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国家法律援助工作,与外国法律援助组织开展交流。
同一时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主要作用是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基金,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是司法深入民心。该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于民间捐赠、企业捐赠或者赞助;存入金融机构的资金收到的利息;购买债券和公司股票等证券的收入。
2.在省(自治区)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3.在地方和市(包括省级)地方,建立XX区域(市)法律援助中心,行使管理,组织和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的双重职能。
4.在有条件的县(区)和区级在XX县(区)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方法律援助工作。不具备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条件的,由县(区)司法局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许多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符合国家法律援助条件的其他公民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找出哪些部门可以获得法律援助。事实上,为了方便公民找到法律援助,为了使公民能够更及时地获得法律援助,国家在中央和地方的省、市、县设立了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
延伸阅读:
公民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