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主要目的是惩罚犯罪,但是在惩罚犯罪的同时要保障人权,这儿的保障人权主要讲的是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中的弱者,我们如何在刑事诉讼中保障他们的人权呢?最基本的就是保障他们的辩护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那么对于一些请不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辩护权就难以实现,法律就此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获得法律援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律图小编将就此作详细介绍。
一、法律援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现实情况中,会出现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聘请律师,为了保障他们的获得辩护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联合发文把"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具体化为六种情况。其中,"经济困难"的情况具体化为两条,即:
①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②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特殊案件"具体化为"四条",即:
③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④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⑤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定罪量刑的。
二、被告人辩护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自审查起诉阶段开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审判阶段,被告人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的,法院应当指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根据这一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获得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从而有效地行使辩护权。
3.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中,应当及时告知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在法定情形下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法庭审判中,人民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依法辩护行为不受干扰。当然,这一规定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同样适用,这两个机关也都有义务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延伸阅读: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有什么特征?
未成年人可提前接受法律援助
家庭暴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