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个人或企业对废弃物乱排乱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轻则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追究法律责任,重则犯下污染环境罪判以有期徒刑,但是涉嫌污染环境罪的情况也非同小可,所以通过了解污染环境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对防止涉嫌污染环境罪有很大的帮助,接下来本文会用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说明污染环境罪的认定及其后果,请您往下阅读。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而被刑事拘留的,会有什么结果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情况及法院审理情况来分析。
1、如果经侦查,所取得的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就会由公安机关撤销刑事立案,或由法院判决罪名不成立,而予以释放。
2、如果经侦查,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则可由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涉嫌污染环境罪会被法律追究刑责,一旦被刑事拘留,经由公安机关查明情况会结合法院审查结果进行判决,如果罪名成立则会根据法规接受判处,如果证据不足以构成罪名成立则可撤销刑事立案。以上便是本文对环境污染罪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遇到其他法律问题,可上律图咨询我们的律师。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