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我们知道,环境是和我们的生命财产、子孙后代的幸福息息相关的,我们如果发现了生活中的环境问题就要向管辖的部门进行举报的。那么,污染环境罪 管辖机关是哪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污染环境罪管辖机关是哪个
环境污染的案件,应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审批单,报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移送案件后,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根据案情,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当事人拘留。
2017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具体解答了,环境污染的案件应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的。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分为多种情况,只要企业构成任意一直情形,都是犯法行为。企业会被处以罚金,而直接负责人则会受到刑罚,最高为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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