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二、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1)作为和不作为;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
(1)《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
(2)《侵权责任法》规定为“造成损害”。
3、须有因果关系:
(1)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
(2)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
四、环境污染责任承担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2、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1)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2)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五、环境污染责任方式
1、《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1)排除危害;
(2)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