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原则
(1)报高价的原则。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下报价可高些:一是施工条件差的,如场地狭窄、地处闹市的工程;二是施工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企业这方面有专长,声誉较高的;三是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的工程:四是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工程,地下开挖工程等;五是业主对工期要求急的工程(但在工期上要尽量提前):六是投标竞争对手少的工程。
(2)报低价的原则。下述情况下报价应低一些:本公司目前急于打入某地市场,或虽已在某地区经营多年,但却没有工程做。
2、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确定内部各个子项目的报价,以期在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的情况下,并在决算时得到最理想的经济效益。以下的项目可以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
(1)分期付款项目。能够早日结帐收款的项目,如基础工程,可以报得较高,以利资金周转,后期工程项目可适当降低。
(2)工程量增减项目。经过工程量核算,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或对施工图进行分析,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而工程量完不成的项目单价降低,这样,在最终决算时可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
(3)暂定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在开工后要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由哪一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做的则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有可能由其它承包商施工的,则不宜报高价。
(4)单价包干项目。在单价包干中,对某些项目业主采用单价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帐;其余项目单价可适当降低。
不平衡报价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一般是总价的5%——10%),如果不注意这一点,有时业主会挑选出报价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者进行单价分析,对项目压价或失去中标机会。
3、多方案报价
对于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按某条款(或某规范规定),对报价作某些变动,报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
4、增加建议方案
有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投标者这时应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的建议方案应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使用更合理,但是对原招标方案也要报价,以供业主比较。
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写得太具体,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最好有实践经验。
5、突然袭击
报价是一项保密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报。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突然变动价格。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大概就是上文中的五种,在报价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很多,但是同时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对方法和措施,发扬本单位的优势,争取能够中标,但同时也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希望本文能对您有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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