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的特点
1.公开性这是由招标的性质决定的。因为招标本身就是横向联系的经济活动,凡是招标者需要知道的内容,诸如招标时间、招标要求、注意事项,都应在招标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2.紧迫性因为招标单位和招标者只有在遇到难以完成的任务和解决的问题时,才需要外界协助解决。而且要在短期内尽快解决,如果拖延,势必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这就决定了招标公告是具有紧迫性特点的。
二、招标公告的种类
1.按照招标内容来划分,可以分为建筑工程招标公告、劳务招标公告、大宗商品交易公告、设计招标公告、企业承包招标公告、企业租赁招标公告等。
2.按照招标的范围来划分,可以分为国际招标公告、国内招标公告、系统内部招标公告和单位内部招标公告等。
3.按照合同期限来划分,可分为长期招标公告和短期招标公告两类。
4.按照招标环节来划分,可以分为招标公告、招标通知书、招标章程等。
三、招标公告的公示期
1.指定媒体自收到招标人提交的招标公告文本起7日内应在该媒体刊登招标公告。
2.公告发布至投标人报名、资格预审、直至招标文件发售的截止一般应留有较为合理的时间让投标人做准备,此环节考证后虽无硬性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合理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否则有暗箱操控之嫌。
3.自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应不少于20日。投标截止时亦即开标之时。
4.中小型项目的开标至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时间一般项目当天就可结束,但评标和定标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并确定中标人。
5.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向工程所在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主管部门自收到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招标人则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了。这既是公示时间结束。
6.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招投标双方应订立书面合同。
7.订立合同7日内,应送主管部门备案。
8.订立合同5个工作日内应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并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