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管是大型写字楼、住宅还是大小型娱乐场所等等都在不断耸起,这些都属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机电等等工程。那么,建设工程最重要的一点就可想而知了,当然就是质量问题了,那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是什么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暧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保修期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筑的整体安全可靠,必须在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予以保修,即实行终身负责制。因此,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就是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等的最低保修期
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对屋面防水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最低保修期限分别作出了规定。如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经平等协商另行签订保修合同的,其保修期限可以高于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但不能低于最低保修期限,否则视作无效。
(三)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
招标投标不规范首先,承包、发包双方都有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弄虚作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邀请招标的办法,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有些施工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
合同签订不平等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建设工程专家认为,中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这不但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有关,而且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建设工程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都知道每样东西都是有保质期的,像我们吃的喝的食物、电子产品等等都是有使用寿命的,有的期限到了会直接扔掉,而有的是可以进行保修的,但我们最看重的还是质量问题,客户是最好的质量改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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