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高建设者的质量意识
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工程应以质量为中心,只有高质量才有高效益。一是高质量工程能延长用户的使用寿命,创造出成倍的使用价值。二是高质量工程能使企业赢得信誉,占领市场。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良好机遇,要把握好这个机遇,促使建筑业飞速发展。而这个机遇能否抓住,关键还在于工程质量。工程建设要以质量为中心,以质量兴业,这是发展经济的新形势。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建设者,一是树立建设高质量工程的意识。二是齐抓共管工程质量。各级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宣传、集会、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意识,并负责组织建立好各级质量保证体系,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和奖罚条例,逐步建立业主负责制,政府监督,企业实施的质量管理体制,使每个建设者人人都重视质量,人人都是质量监督员。
2、 实行建设者终身责任制度
建设单位、开发单位的业主行为不规范,已形成质量不稳定或质量低劣的主要因素,也是造成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引起社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严格规范业主行为成为加强工程质量的主要工作。
3、 建立良好的市场竟争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主要以政策引导、利用经济杠杆、行政干预、法律手段来实现管理。对市场管理一是要立法,二是要执法。使市场依法运行,用法律来规范建设者的行为,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为企业创造一个公正、平等、规范的竞争环境,使建筑产品成为商品在市场中流通。
4、 加强建设监理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理制度是一项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制度,对所建设的项目按规定委托或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单位。政府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并对监理单位资质实行动态管理,促使监理单位不断的提高监理水平。强化总监负责制,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不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项目总监。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时要注重监理能力和监理水平的选择。
5、 完善政府质量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力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质量法规,加快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制建设,完善质量管理法规的同时,强化政府监督抽查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推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制度。维护建设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工程申报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书要发到每个住户,监理公司要完成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用户在保修期内向建设工程责任单位提出保修要求时,保修单位要认真、及时给予保修,以满足用户需要。
工程质量技术的措施首先必须体现在工程人员的思想上,需要让他们对于建设的工程,有着高度的质量意识,这样才能够使得每个建设者能够互相监督。然后实施相应的建设责任终身制度,对于建设的单位,应该对自己实施过工程有着主要的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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