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条件是:一、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延伸阅读: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质量纠纷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的管理绝不仅仅依靠建筑单位内部的自我管理,通过各种各样的法规和管理条例进行约束,才可以更好的保障工程质量。我国正是因为不断地加强对建筑工程的要求才会有现...(展开)
工程质量纠纷 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详...工程质保金的预留问题一直就是建筑单位非常关注的,过去我国在质保金预留比例的相关规定一直就是一成不变的。可能相关的建筑单位在忙于工作的同时没有及时的关注到国家的一...(展开)
工程质量纠纷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工程验收单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拖欠工程款 工程款税率 工程款支付申请一项大工程,往往投注了很多心血,但也有一些豆腐渣工程,偷工减料,完工后使用过程...(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