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结算款项中,除了尾款,还有质保金的结算。质保金是在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出问题的情况下才得启动,用于工程项目的维修,结算也必须在工程竣工,且缺陷责任期到期后,由承包方申请才会结算,主要是为了监督承包商把工程质量做好。关于工程质保结算证明有以下内容需要注意。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书约定任务,具备竣工条件,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申请,通过验收。从施工单位申请日开始计算,按照约定的保修期限到期后(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时间),向建设单位申请(若有监理单位向监理单位申请)14天后就可以领取质保金(扣除保修期间施工单位未尽责任,建设单位委托其它施工方所花费用)。
1、 根据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施工单位出具需支付质保金的《付款申请》;
2、 施工单位携带《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到项目物管处进行现场 验收,经验收无问题后由项目物管处签字验收合格,并加盖物管处公章;
3、 施工单位提交有物管处签字确认盖章的《付款申请》、工程完 工时有甲方签字验收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结算书、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4、 客户服务中心开具《工程款审批单》,经由客服中心负责人— —地产公司预算部经理——地产公司财务部经理——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完成后,可支付质保金。
1、关于法律文书
1)一般格式:标题 首部 正文 尾部
2)正文:要求 法律依据 付款细节(付款方式、帐户信息和付款时间)
其中,标题可以用“付款通知书”,也可以用更为具体的措辞(比如,同时包括“付款通知”和“情况说明”两个要素)。总之,标题,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本法律文书的制作目的拟定,没有一定之规。
首部,要点是写清楚甲方全称,其他措辞没有硬性要求。
尾部,要点是写清楚贵单位的全称和时间。
2、关于证据固定
贵单位的上述法律文书,可以选择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对方。在特快专递内容栏内写清楚法律文书的标题和正文部分的关键要素,及时取得并妥善保存快递公司的回执。
固定证据,是防止以后发生纠纷时“口说无凭”,是为了应对可能的纠纷,做到“有备无患”。
从上述内容可知,在向业主提出工程质保结算证明前,施工方一定要确保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已过,各种申请资料和证据都准备齐全后,这样才能确保结算成功。总之,施工方要想拿回质保金就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以此为前提,业主也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结算质保金,因此,这是双向约束,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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