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下,工程从单一类型变得多样并且延伸到多种领域,砼工程在工程建设下越来越多见,在进行转包、承包等过程中发包方和国家质检人员对砼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越来越严格,那么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这个问题有哪些修订的基本原则呢?小编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一、修订基本原则
明确适用范围,重点突出,兼顾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可参考),以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为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相关规定,协调好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的关系(如模板拆除、配合比设计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内容在GB50666内查阅。
1、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原材料、制品及半成品的验收;
3、淡化一般施工过程的验收,将一般性的过程控制内容纳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4、加强结构实体检验。将实体结构检验作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手段。
5、加强验收的可操作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进一步具体化。
6、协调各种偏差指标之间的合理衔接。
7、适当提高验收标准。
在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并不降低合格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获得认证、来源稳定且连续3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等质量好的产品的检验批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考虑到首次纳入,产品范围仅为钢筋、成型钢筋、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水泥和外加剂。
规范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程序。工程施工中包括进场材料及施工检验批出现不合格情况的难免的,给出合理的出路和明确的处理程序。
二、规范10.02.02条具体给出处理思路
(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标准检测鉴定达设计要求,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适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降级使用。(此条不在具体规范内容里)
由此可见,在相关的规范条列中,对于砼工程的质量验收是有比较复杂和严格的规定的,相关部门在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的修订原则也颇具考量,清楚了该规范修订的原则那么在处理质检时便会相对容易一些,另外条例的处理思路也简单介绍了,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够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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