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对于一项工程来说是重中之重。如果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发生质量问题,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就应重视工程质量问题,按规范施工。工程完工之后,建设方会要求施工方在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数额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保修期到期之后,工程质保金会退还给施工单位。那么,工程质保金退还涵怎么写?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乌拉特后旗XXX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XXX堆渣场整治工程,按合同要求于2015年6月10日开工建设,已于2015年6月15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实际结算工程款的10%,保修期1年,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现质量保修期已满,工程无相关质量问题,需退还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
生产技术处基建科
(1)保证金预留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 投资项目 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2)保证金预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3)保证金管理。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 投资项目 ,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 投资项目 ,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 投资项目 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 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 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
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或自行修饰装修、改动结构、擅自添置设施或设备而造成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者,以及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不属于保修范围。
建设方与施工方约定工程质保金的目的在于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使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工程质量问题。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款的5%,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但施工方没有及时维修的,建设单位就可以动用这笔质保金请第三者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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