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