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明确各相关方在工程付款各环节审核(批)的责任,确保工程款的正确支付,杜绝错付、超付,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适用于公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设备款、保修金、工程尾款、零星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支付流程
(一)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办、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
2、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部位及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
3、预算专员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然后预算专员签字确认。(注:预算办要求提供电子版预算书时,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
5、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6、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