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我国1999年12月颁布的一条法律规定,这条法律规定的颁布是为了加强国家对建筑工程的监督与管理作用,可以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根据我国《建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建筑工程在施工之前,该建设单位或建设公司都应该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向人民政府申请并领取到施工许可证以后才可以进行开工。如果经过国务院许可批准开工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用领取施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第八条规定:
需要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公司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应该具备以下八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该建筑单位应该已经办理好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
第二个条件是如果建筑单位是要在城市的规划区来建筑工程的话需要已经取得该地城市的规划许可证;
第三个条件是如果建筑单位的建筑工程需要拆迁的话。那么该工程的拆迁进度应该要符合当地的施工标准;
第四个条件是该单位需要已经确定是属于建筑施工类企业才可以申请施工许可证;
第五个条件是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建筑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施工技术人员和施工资料;
第六个条件是该建筑单位必须有可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七个条件是该建筑单位的建设建筑的资金问题已经成功落实,后期不会出现资金短缺等问题;
第八个条件就是该建筑单位符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建筑单位申请到施工许可证以后还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方面的问题:
只要是建筑单位在领取到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到三个月之间的这段时间,就需要开始施工。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话,建筑单位就需要向发施工许可证的单位提交延期开工的申请,建筑单位提交延期申请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而且每次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如果建筑单位既不能按时开工又不向当地的机关单位提交延期开工申请的话,该建筑单位申请领取的施工许可证也将作废处理;
第二个方面的问题:
如果建筑单位在建筑工程的过程中停止了施工行为的话,需要向发施工许可证的单位提交中止施工报告,并按照规定来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工作,再恢复建筑工程的时候建筑单位也应该向相关的机关工作单位进行报告。如果建筑单位的在建筑工程中停止施工的时间达到一年或以上的情况的话,建筑单位再对该工程重新施工之前,应该向相关的工作单位核实验证自己的施工许可证是否有效;
第三个方面的问题:
如果某些建筑单位在申请到施工许可证以后。因为一些原因出现不能按时开工或者中途停止施工情况的话,应该及时的向相关的工作单位。报告不能按时开工或中止施工的原因。如果该建筑工程超过六个月都不能按时施工的话就需要建筑单位重新办理该建筑的开工批准报告,在进行施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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