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人们都开始理财,把钱放在银行里也是不少人的选择,但是让市民最信任的银行,也有可能出现破产倒闭的情况?那么一旦银行倒闭存款能取回吗呢?下文是律图小编针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银行倒闭,储户的存款能否取回
中国的银行大部分都是国有控股的,就是说,政府不倒,银行基本上就没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第六十五条 接管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人民银行的接管决定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二)接管理由;
(三)接管组织;
(四)接管期限。
接管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公告。
第六十六条 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
第六十七条 接管期限届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
(一)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
第六十九条 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解散。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清算过程。
第七十条 商业银行因吊销经营许可证被撤销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七十二条 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也就是说银行一旦接近破产,会有国家及时接管,而如果银行已经倒闭,储户的存款不能取回,但会得到部分或全部赔偿。
二、银行倒闭,储户将获得多少赔款
(1)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可能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2)按照央行计划的50万元限额,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假如储户在单一银行的存款不高于50万元,万一银行破产倒闭,储户将获得与实际存款金额相等的全额赔偿;如果存款超过50万元,则最多获赔50万元,超出部分或者不能获得赔付,或者像美国和中国台湾一样,按一定比例赔付。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如果银行方面经营困难,可能有倒闭风险的话,此时一般会由银监会来接管,要是还是无力挽回,那么银行倒闭,储户通常是无法取回存款,但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法律规定最高赔偿限额为50万。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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