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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银行承兑汇票广泛应用于企业之间的货款结算上面,对于资金充足的企业,拿到汇票后不会进行贴现和背书转让,而是选择持有到期。按照规定,企业应该在汇票到期前十天向银行提出托收请求,并提交托收凭证,告知托收行关于汇票的相关信息。那么托收凭证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简单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托收凭证是什么?
托收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是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回单联;第二联贷方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支付货款的借方凭证联;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通知。
企业日常交易中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没有背书或者贴现,在到期日需要委托银行收款(一般提前10天);托收时,企业人员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托收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是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联;第二联贷方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支付货款的借方凭证联;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付款单位是收账通知联;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通知。
《托收统一规则》第十二款
银行必须确定它所收到的单据应与托收批示中所列表面相符,如果发现任何单据有短缺或非托收指示所列,银行必须以电讯方式,如电讯不可能时,以其他快捷的方式通知从其收到指示的一方,不得延误。
第十三款 银行对任何单据的格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虚假性或其法律效力、或对在单据中载明或在其上附加的一般性或特殊性的条款不承担责任或对其负责。
二、托收凭证应该如何填写?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如果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果没有,就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哪个省哪个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11、款项内容:“货款”等;
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3、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大家不难理解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凭证是什么。这个凭证是财务人员向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时,提交的记载付款人及收款人信息的书面资料。托收凭证一式五联,并且加盖企业财务章。另外,企业财务人员还要对汇票背书栏认真填写,然后连同托收凭证一起交给托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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