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天.如果过了提示付款期写一份证明,承兑汇票相关信息,然后就说因单位工作人员疏忽之类的没有即使承兑,如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盖好单位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然后填张银行托收单拿给银行就可以办理了。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有价票据,有一定的期限时效。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可以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票据权利期限、追索权期限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银行托收支付的条件是什么?
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进口方)付清货款时,才能向其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称为付款交单。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或不开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和单据)后立即付款。
银行在其付清货款后交出货运单据。远期付款交单,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方审单无误后在汇票上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然后从银行处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和即期付款交单的交单条件是相同的:买方不付款就不能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所以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基本上没有变化。远期付款交单是卖方给予买方的资金融通,融通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汇票的付款期限,通常有两种规定期限的方式:一种是付款日期和到货日期基本一致。
买方在付款后,即可提货。另一种是付款日期比到货日期要推迟许多。买方必须请求代收行同意其凭信托收据(T/R)借取货运单据,以便先行提货。
所谓信托收据,是进口方借单时提供的一种担保文件,表示愿意以银行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归银行。货物售出后所得货款应于汇票到期时交银行。
代收行若同意进口方借单,万一汇票到期不能收回货款,则代收行应承担偿还货款的责任。但有时出口方主动授权代收行凭信托收据将单据借给进口方。这种做法将由出口方自行承担汇票到期拒付的风险,与代收行无关,称之为”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
对企业的资金流转是很有好处的。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支付的条件是卖方发货,并且将提单交给托收银行,当买方支付货款后,托收银行就会将提单交给买方,买方就可以凭此提货。这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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