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客户和办理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
3、银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4、客户按照约定使用贷款;
5、客户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
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金额与期限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有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自动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提示存单质押贷款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实践中,存单质押的风险存在于质押是否有效设立,以及质押权的实现方式能否保障债权人(质权人)的利益。
大额存单的起点比较高,它是一种储蓄型的投资方式。个人或者企业利用大额存单质押从而获得贷款的金额一般不会超过质押存单金额的90%,贷款期限也不能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时间。贷款到期后,质押人将贷款还清后即可取回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