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进行运输货物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提供一定的单据的,而海运提单,就是一种常见的货物收据。还有很多人对于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并不是很了解,其实,海运提单的种类是比较多的,而且,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1、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物权凭证。
1)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实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
2)它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拥有支配货物的权利,因此提单可以用来向银行议付货款和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也可用来抵押或转让
3)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条款规定了承、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豁免,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
2、海运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于以分类:
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备运提单’上加注 “已装船注记”后,即成为“已装船提单”。
根据报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
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可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提单”收货人”栏,又称提单抬头,表明货物所有权的归属。记名提单,该 栏记载特定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指示提单,又分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不记名指示提单仅填写“To order“(凭指定),必须由托运人背书后才能转让,又称“空白抬头”。记名指示提单填写“To the order of.”(凭某某指定),该某某即为具体的指示人,提单由其背书后可以转让,通常为受托银行;背书又分两种形式:一种由有权背书人单纯签署,称为空白 背书;另一种除背书人签署外,还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名称,称为记名背书。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凭指示空白背书提单”习惯上称“空白抬头、空白背 书” 。
船舶运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班轮握本上载明运输合同的条款,船货双方受其约束。而租船提单则受另行制定的租船合同约束,故在使用该提单时,往往要提供租船合同副本。
3、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
1)前者是风险直接导致损失;后者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这些风险而人为造成的损失
2)前者由受损方自己承担;后者由受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的多少,按比例共同分摊
3)前者的损失一般是被保险的货物;而共同海损的损失,除被保险货物除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
我们在进行使用海运提单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项的,但是,海运提单的作用还是比较多的。对于大家所疑惑的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来说,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是我们在进行处理纠纷的时候,所需要使用到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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