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的诉讼案件当中,一般来说,为了保证案情处理方面的公平公正,都会进行公开审理。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考虑到当事人的方面,以及敏感的案件性质需要对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那么不公开审理的法条规定有哪些呢?关于该问题下文中作出了解释说明。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六条 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第四百六十七条 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到场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
对依法公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根据上述规定,即四类案件存在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被告为未成年人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经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是法定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商业秘密的案件是依申请不公开审理。
刑诉: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是法定不公开审理,商业秘密的案件是申请不公开审理。
行政诉讼法: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是法定不公开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时依申请不公开。
《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综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看出针对不公开审理的法条规定有哪些该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条件进行解析。一般情况下来说,当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或者是商业机密时,时不予公开审理的。从当事人角度来说,当案件涉及到当事人隐私,并且当事人还是未成年时,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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