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诈骗追诉期是多久?
要看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判多少年,以可能判处的刑罚标准确定追诉期。如果已经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制。也就是说,如果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为五年;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为十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为十五年。
《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户籍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3)保险标的是海上交通工具,或海上运输、海上运输的货物,发生保险合同纠纷的,由海事法院管辖。这里包括海上运输的保险代位追偿案件同样是由海事法院管辖。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诈骗数额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2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个人诈骗数额2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1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另外,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的标的物不同,所管辖的法院也不相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保险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海上交通工具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海事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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