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投资公司的时候,流程包括制度公司的章程、对公司名称进行核准、股东进行出资、然后办理注册登记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审批。
第十七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高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任的证明;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证明;
(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有关投资公司设立的程序说明,首先是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的,对于投资公司的名称应该先进性预先的核准,如果是设立股份责任制的公司,那么是需要向有关机关提前申请相关事件。并且对于股东以及董事长的设立,都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实,才能够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