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直接提取实物证据方法有哪些

热门推荐: 驳回诉讼请求 诉讼 诉讼费 诉讼保全 诉讼时效抗辩 诉讼离婚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说到实物证据,相信大家都不是很了解,实物证据是一种常见的证据的类型,在案件的审理的过程中是经常需要使用的。那么,直接提取实物证据方法有哪些呢?言词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实物证据的收集方式

主要是通过勘验、搜查、扣押、查封、冻结、调取、当事人提供等方式进行的。

收集实物证据除针对实物证据易灭失的特点,强调必须迅速及时收集外,还要强调深入细致地收集,以保证能够发现提取到各种细微的痕迹与物证。实物的固定保全,以不损毁、不变形、不丢失为原则,尤其要注意分案分别保管,以防不同案件的证据相互混淆。

二、主要特点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实物证据具有以下特点: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但是.由于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份如风吹日。晒、雨漱潮湿、沙埋、水淹等等,有可能使实物证据变形、腐烂或者挥发j丧失,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些实物(例如气味或其他挥发性物质)更是转瞬即逝,时过境迁就可能永远灭失而不能再成为证据,这又是实物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弱点。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

3、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实物证据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载的证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类的认识能力直接决定实物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的准确程度。

综上所述,关于直接提取实物证据方法,我们要注意,在进行使用言词证据的时候,不能够仅凭口供而进行定案的,言辞证据的使用是还要和其他的证据相结合的,而且,言辞证据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够威胁他人来提供不符合实际的言词证据,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莱芜律师。

延伸阅读: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是什么

属于实物证据的有什么

属于实物证据的有哪些?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直接提取实物证据方法有哪些  实物  实物词条  提取  提取词条  证据  证据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直接  直接词条  
证据调查

 什么是言词证据补强规则?

【为您推荐】黄州区律师 邛崃市律师 洞口县律师 越秀区律师 肥城市律师 新宁县律师 广宁县律师 汉阳区律师证据是一个案件是审理中至关重要的因素。我们知道,证据可...(展开)

证据调查

 未经允许电话录音违法吗

需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违法,如果侵犯了他人权益,则是违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录音,并且是作为证据使用的,也不认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展开)

证据调查

 实物证据和书面证据的区别

在法律层面上,涉及报案或者司法途径,证据往往分为两种,实物证据和书面证据。每种证据对于案件的审理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要判断二者之间的联系,需要心思缜密的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