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有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一些伤害性的事件。这些事件发生之后就会涉及到一个民事诉讼的问题。因此,很多普通的老百姓都想要了解一下伤害民事诉讼状范文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民事诉讼状
原告:王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江苏省XXX市
被告:田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湖南省XX市
被告的法定监护人:田某某(被告的父亲),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湖南省XX市
刘某某(被告的母亲),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湖南省XX市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及被告法定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 46073.9,扣除被告父亲已支付4500元,尚需支付41573.9元(详见清单)
二、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晚上19时50分许,原告在XX附近的网吧上网。被告因与原告争夺上网机位而发生口角,被告突然用一根一米左右的钢管殴打原告致原告左臂受伤,后送至宁波市宗瑞医院北仑区人民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为:左肱骨下段、外侧髁骨骨折。后于2010年4月29日在该院做了“左肱骨下段骨折经尺骨鹰嘴截骨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该伤情已被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被告已涉嫌故意伤害罪,现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原告在北仑区人民医院住院21天,造成医药费损失17986.90元。
2010年9月16日,经XX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意见为:原告在伤后一段时间内日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帮助护理,而且后期住院拆除内固定期间也需要他人护理,建议原告的护理时间为2个月;原告的左肘部骨折愈合后需要拆除内固定的后续医疗费为7000 元;原告骨折及损失恢复需要一定的营养支持,建议伤后的营养期限为2个月,营养费用为1600元。
因为被告的侵权行为,原告共蒙受各类损失费用合计46073.9 元(具体见赔偿清单)。被告父亲在支付了4500元后,未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进一步赔偿,实际应再支付赔偿的金额为41573.9元。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及被告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多次找被告父亲协商解决未果。
为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首先伤害类型的民事诉讼状的范文跟普通的民事诉讼范文基本格式是一样的。其次就是事实和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可能大家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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