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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的解决往往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是一旦决定要进行民事诉讼,就必须去搜集有利于自身合法利益的证据,从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就涉及到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问题,对于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面介绍。
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
1 、证据收集的主体
执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证据必须由司法人员和当事人依据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
2 、证据收集的要求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其收集的要求如下:
(1)证据收集和提供的主体必须具有合法性
因为证据的收集和提供不仅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收集和提供证据本身既是一项权利,更是一项责任。如果未按法律规定任意扩大收集和提供证据的主体,必将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公民的基本隐私权等人权造成极大伤害。证据收集和提供的主体是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我国,收集证据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工作。我国三大诉讼法都对收集证据的主体及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证据的合法性。
(2)证据收集的方法必须具有合法性
我国三大诉讼法对收集证据的法定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甚至还就收集证据的具体行为规定了方式、方法等。为确保收集证据合法有效,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
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3 、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八种。
4 、无需举证证明的事项
无需当事人举证的事项大体分为六种,分别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第一、三、四、五、六个事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问题的介绍,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尤为重要,解决好民事证据收集的问题,在民事诉讼审判中就会比较容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收集民事诉讼所需的证据,是正确处理民事案件的必经阶段和基本前提。同时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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