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女方起诉男方离婚,男方不出现怎么办?
如果被告本人男方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若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若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可以在6个月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此时在6个月的期间里,其实可以去搜索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明,例如照片、视频、通话记录等。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这时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开庭时也会问双方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双方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依法离婚的形式无非就是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一般先是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再才会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只要法院针对当事人夫妻的现状判决离婚,当然是可以的。这是因为诉讼离婚是不需要对方同意的。也正是因为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才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延伸阅读:
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