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一般外地人欠我钱能在本地起诉吗

一、一般外地人欠我钱能在本地起诉吗?

(一)对于外地人欠我钱这种情况是不可以在本地起诉的,因为对公民进行的诉讼是必须由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所管辖的,如果被告所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话多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所管辖;但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的话则由所住地法院管辖。

(二)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知道被告的家庭住址,法院不会给立案受理的。因为法院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和住址,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也就无法正常的审理案件。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5、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6、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就是根据相关知识所整理出来的对外地人欠我钱我能不能在本地起诉的解释,一般情况下都是不可以的;因此在借钱给他人时要做好相关的借条手续以及了解好相关的借款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个人利益。

延伸阅读:

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借钱不还是否能报警

借钱的借条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借钱不还起诉状范文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外地人  外地人词条  起诉  起诉词条  本地  本地词条  一般  一般词条  
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期限规定是一般是三年的时间。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