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与我们老百姓最相关的可能就是民事矛盾。然而民事纠纷经常都是各说各家的理,政府在通常情况下很难裁决出一个完全公平的答案。这时候,涉及人可能会十分不满政府的判断,从而要求再次审理。所以如果我们要求再次审理的话应该怎么准备呢?我们来看一下。
再次审查的申请必须是案件的原告或被告人或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需要替原告或被告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接替者。且案件再次审查的申请提出时期应该是在案件的上一次判决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2年内。如果超过的两年,就不能再次申请重新审查了。如果我们是对法院对我们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不满意,从而提出上诉的,可直接向原法院提出再次审查的申请。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同样的案件只能向原法院提出一次要求再次审查的机会。
如果我们真的需要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话,我们需要充分准备相关资料,例如,《再审申请书》、原先所有的判决书、自己认为可以证明自己的证据并应该详细列出证明人的详细信息,以及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我们需要法院帮助一起收取线索的话,我们也要详细提交申请和证据线索来帮助人民法院进行相关取证。
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我们在申请进行重新审查的过程中,如果原先的法院的判决结果已经生效,具有了法律的保护,则这种有效性并不在重新申请的过程中失去它独有的价值,仍然具有执行的时效性。
如果法院认为你的第二次重申根本就是浪费时间,那么法院很有可能直接就口头上拒绝了你的请求, 可能也会出具书面的通知。所以我们再申请重新审查时候一定要准备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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