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设置目的是规制民事领域里的虚假诉讼现象,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外人提供救济与保障。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一)起诉
1、当事人及代理人。第三人为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
2、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3、申请撤销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内容。
4、证明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错误的事由及证据。
5、提请在法定六个月期间的证据。此外第三人应当提交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复印件。
(二)审查
1、审查形式。应采取严格的形式审查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如有证据可初步判断判决损害第三人之利益,即可认为具备诉的利益。
2、审查方式。参照关于再审审查的规定,可以分别或者综合采用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书面审查提起材料;
二是调阅原审案卷;
三是询问当事人;四是组织听证。
3、审查期限。第三人撤销之诉不同普通民事案件,当事人主张在于撤销已经生效的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关系到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社会关系的稳定性以及法院的审判权威,人民法院审查其申请时,要进行相应的实体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
4、审查业务部门。考虑到当前司法实践中,受理当事人申请再审审查的部门在立案庭,故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查亦应由立案庭负责。
(三)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规定的撤销之诉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对该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对于案由问题,应当确定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具体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案由规定为准。
(四)审理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是因原审裁判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申请撤销原审裁判的诉,应以采取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审裁判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就按一审程序审理,原审裁判是二审法院作出的就按二审程序审理。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保护第三方的,但是只有在足够的证据下,人民法院才会进行立案侦查,并且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使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比如说婚姻判决的案件或者是已经生效过的案件都是不适用的。
延伸阅读:
第三人动产质押合同怎么写?
第三人动产质押合同:贷款人(质权人):通...
“车上人员”与“第三人”:时空...
2012年12月21日,被告李某某驾驶帕...
第三人造成雇员损伤,雇主有无责...
雇员因从事雇佣活动造成他人受伤,则雇主应...
上诉状中原审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
上诉状中原审第三人是否有独立请求权就要看...
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其债务吗
债务的清偿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进行,这...
第三人代为清偿代位权是什么
每个人几乎都会有债权债务关系,你不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