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动产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⑴法律依据不同
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事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
⑵法律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制裁手段;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法律制裁手段。
⑶实施主体不同
行政处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作出的;刑事处罚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作出的。
⑷适用客体不同
行政处罚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刑事处罚适用于一切危害国爱、社会,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⑸适用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刑事处罚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公民,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⑹适用程序不同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依照行政程序进行;而刑事处罚则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⑺处罚形式不同
行政处罚的形式多样,因不同行政领域而不同。而刑事处罚的形式是有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总的来说,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部门,通常都是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具有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当然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行政机关也可以委托相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但是法律制度中对被委托的组织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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