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左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立案7天内法院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由于对方人不在需要公告送达你的起诉书和开庭传票,公告期是60天,再加上公告的文书制作,大概要10天,之后开庭后,法院一般在30天左右作出判决后,生效期限一般是25天,包括10天内清偿和15天的上诉期。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一十六条强制措施程序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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