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是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的一种审判程序。现实生活中,债的纠纷种类多、数量大,其中有许多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对于此类案件,适用督促程序,最能体现诉讼效率的原则。那么,什么是督促程序呢,督促程序的特点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对于许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的案件,债权人可不通过通常的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使债权人取得执行根据,以简便方式及时实现其债权。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是直接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并不经过法庭审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因此,督促程序属于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
(一)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二)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争议,它是依债权人申请而开始,请求人民法院直接发出支付命令,不需经过法庭审理,而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对质,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争议。所以,它不同于一般的审判程序。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就不再适用督促程序,债权人应另行起诉,适用审判程序处理。
(三)督促程序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的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时,无须开庭审理,只需审查债权人请求的内容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是否符合法定申请条件,即可决定是否签发支付令。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只由审判员一人审理,并实行一审终审制,既减轻了人民法院工作负担,又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至1991年《民事诉讼法》才增设了这一程序。督促程序作为一种非讼程序,与民事诉讼中的其他程序相比,特点非常明显,实用性也很强。而在督促程序中需要法律帮助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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